3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后,全省各市(州)积极行动,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和集体林权改革领导小组专题汇报了省政府林改会议的主要精神和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具体贯彻意见。各市(州)林业局迅速组织林业系统职工学习和贯彻省政府“3.26会议”精神,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措施,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党政的参谋和助手。主要采取了六项措施:
一是以政府名义筹备召开林改工作会议。宜宾、南充、广安等大部分市准备在4月下旬召开县(区)主要政府领导参加的林改工作会议。
二是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除三州外,绝大部分市都提出了要在2008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
三是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大部分市提出了要全面落实“三级书记抓林改,三长‘挂帅’抓林改”的要求,建立领导分片联系林改工作制度。
四是加强检查督促。各地均提出由市级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和林改办工作人员组成督导小组,深入县(区)、乡(镇)、村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绵阳市计划4月下旬由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牵头,组成三个督查小组对全市林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广安市还建立了政府部门“双线”目标责任制。遂宁、宜宾等市林业局局长带队已组织开展了检查督促工作。
五是落实林改目标考核责任制。各地积极制定林改工作考核办法,争取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签订林改目标考核责任书。眉山市已将林改纳入了2008年民生工程内容,进行目标考核。
六是落实工作经费。14个市(州)已提请政府将林改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求各地财政及时拨付。宜宾市财政已安排林改经费60万元,对5个县实行“以奖代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