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2008年全省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要求向社会予以公告。
欢迎各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安全监管部门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不实等行为。欢迎新闻媒体对此工作予以监督。
重大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28-86632449、86645559
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二00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