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资金文件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十年规划的要求,经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财政厅与省民委、省农行会商,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现将四川省2007年度第二批扶贫资金项目予以公告。
产业扶贫工程(7000万元)
成都市150万元
邛崃市有机茶标准化基地建设50万元,金堂县蚕业产业化项目100万元。
自贡市400万元
贡井区“塔罗科血橙新系”产业化项目50万元,沿滩区柑橘产业化项目50万元,大安区优质肉牛产业化项目50万元、优质花椒产业化项目50万元,荣县优质生猪产业化项目50万元、蚕桑产业化项目50万元,富顺县优质蚕桑基地建设50万元,自流井区优质肉兔产业化项目50万元。
攀枝花市400万元
盐边县种草养畜产业化项目50万元,米易县托佩克猪生态养殖产业化项目100万元、山区林地鸡生态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仁和区优质晚熟芒果产业化项目50万元、无公害肉牛产业化项目100万元,东区咖啡种植产业化项目50万元。
泸州市300万元
古蔺县优质肉猪产业化项目50万元,泸县稻田养鱼产业化项目50万元,合江县优质真龙柚种植产业化项目50万元,叙永县优质竹种植产业化项目50万元,龙马潭区枇杷产业化项目50万元,江阳区大白鹅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
德阳市150万元
中江县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建设50万元,罗江县调元枣产业化项目100万元。
绵阳市400万元
北川县中药材种植产业化项目50万元,涪城区蚕桑产业化项目50万元,游仙区优质巨丰大豆产业化项目50万元,三台县蔬菜加工原料基地建设50万元,盐亭县肉鹅产业化项目50万元,安县绿色圣康蛋鸡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江油市獭兔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平武县魔芋种植产业化项目50万元。
广元市300万元
苍溪县肉兔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朝天区蚕桑产业化项目50万元,元坝区优质肉猪养殖项目50万元,青川县森林跑山鸡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剑阁县土鸡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旺苍县有机富硒茶叶基地建设50万元。
遂宁市450万元
安居区优质水果产业化项目100万元,蓬溪县九叶青花椒产业化项目50万元、优质杂柑产业化项目50万元,射洪县优质蚕茧基地建设项目50万元,船山区生猪基地建设100万元,大英县肉兔基地建设项目100万元。
内江市450万元
威远县无公害蔬菜产业化项目50万元,隆昌县蚕桑产业化项目100万元,资中县无公害蔬菜产业化项目50万元,市中区无公害蔬菜产业化项目100万元,东兴区蚕桑产业化项目150万元。
乐山市400万元
金口河区乌天麻产业化项目50万元,市中区双孢蘑菇产业化项目50万元,峨边县花牛产业化项目50万元,沐川县双孢菇产业化项目50万元,峨嵋山市仙枣产业化项目50万元,马边县优质长毛兔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犍为县肉鸭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夹江县优质商品兔产业化项目50万元。
南充市300万元
阆中市“三高”蚕业示范村建设50万元,嘉陵区优质肉兔产业化项目50万元,南部县中药材产业化项目50万元,仪陇县优质獭兔养殖项目50万元,高坪区优质脐橙基地建设50万元,蓬安县国优锦橙100号基地建设50万元。
眉山市300万元
仁寿县优质水果产业化项目50万元,洪雅县茶叶产业化扶贫项目50万元,彭山县优质山林鸡产业化项目50万元,青神县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东坡区优质水果产业化项目50万元,丹棱县茶叶产业化项目50万元。
宜宾市500万元
兴文县优质肉猪产业化项目50万元,屏山县优质水果产业化项目50万元,筠连县肉牛产业化项目50万元,高县无公害茶基地建设50万元、蚕桑基地建设50万元,珙县无公害优质肉牛产业化项目50万元,翠屏区生猪标准化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宜宾县无公害生猪产业化项目50万元,江安县优质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长宁县专用糯稻基地建设50万元。
广安市300万元
武胜县生猪产业化项目50万元,邻水县优质生猪产业化项目50万元,华蓥市优质杂柑产业化项目50万元,岳池县翠湖土鸡产业化项目50万元,广安区蛋鸭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林下养鸡产业化项目50万元。
达州市400万元
大竹县优质蚕桑产业化项目50万元,万源市茶叶产业化项目50万元、珍珠花菜产业化项目50万元,达县优质梨产业化项目50万元,通川区梨橙水果基地建设50万元,开江县生态丰产桑园产业化项目50万元,宣汉县优质肉牛产业化项目50万元,渠县优质柑橘产业化项目50万元。
雅安市350万元
芦山县雅黄连规范化种植产业化项目50万元,雨城区天府肉鸭产业化项目50万元,汉源县优质药材产业化项目50万元,荣经县长毛兔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天全县山地鸡产业化项目50万元,名山县长毛兔产业化项目50万元,石棉县黄果柑产业化项目50万元。
巴中市300万元
巴州区优质商品蔬菜示范基地建设50万元、优质柑橘生产示范基地建设50万元,通江县生猪良繁体系建设50万元,南江县优质富硒茶基地建设50万元、无公害金银花基地建设50万元,平昌县大巴山土鸡产业化项目50万元。
资阳市350万元
雁江区优质生猪产业化项目100万元,乐至县蚕桑产业化项目50万元、生猪产业化项目100万元,简阳市奶牛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安岳县优质生猪生态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
阿坝州300万元
理县生态鸡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茂县特色水果产业化项目50万元,阿坝县优质绿豌豆产业化项目50万元,九寨沟县优质早熟核桃产业化项目50万元,红原县麦洼牦牛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松潘县肉牛基地建设50万元。
甘孜州300万元
道孚县青稞良种产业化项目50万元,白玉县藏鸡养殖产业化项目50万元,德荣县树椒生产基地建设50万元,色达县娟姗牛杂交改良技术推广项目50万元,德格县藏木香产业化项目50万元,丹巴县酿酒葡萄产业化项目50万元。
凉山州200万元
金阳县马铃薯产业化项目50万元,雷波县马铃薯产业化项目50万元,盐源县马铃薯产业化项目50万元,宁南县马铃薯产业化项目50万元。
规定:用于贫困村产业基地建设和贫困户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农民调整结构、增加收入。实施单位和龙头企业要为基地建设和农户产业发展提供服务,不得使用财政产业化扶贫资金。
民族地区专项资金(5900万元)
攀枝花市300万元(其中:盐边县230万元),泸州市210万元,绵阳市260万元,广元市220万元,遂宁市80万元(其中:射洪县15万元),乐山市295万元,南充市170万元(其中:南部县25万元、仪陇县20万元、阆中市70万元),宜宾市150万元,广安市65万元(其中:岳池县34万元、华蓥市15万元),达州市240万元(其中:宣汉县110万元、大竹县15万元、渠县12万元),雅安市290万元,巴中市200万元(其中:平昌县40万元),资阳市安岳县15万元,阿坝州1170万元,甘孜州1100万元,凉山州1090万元,管理费45万元。
规定:用于民族地区今年新村扶贫工程实施的重点贫困村的扶贫项目。
世行四期配套项目(600万元)
泸州市叙永县100万元,乐山市马边县100万元,宜宾市屏山县100万元,巴中市平昌县100万元,凉山州200万元(其中:美姑县100万元、越西县100万元)。
规定:用于世界银行四期扶贫项目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国内配套项目。
升钟水库、广安水淹区重淹村新村项目(1550万元)
广元市(8个村)
剑阁县长岭乡玉溪村、井坝村,金仙镇井峰村,涂山乡迎新村,演圣镇中子村,吼狮乡人马村,迎水乡白顶村,柘坝乡林茂村。
南充市(13个村)
阆中市木兰乡青龙包村;南部县升水镇洛阳村,双峰乡胖土地村、寨山村,桐坪乡群英村,店垭乡新堰村,西河乡兴隆村,太霞乡英雄村,大坪镇上游村,神坝镇崇垭村,铁边乡广佛村、岳皇村、团结村。
广安市(10个村)
广安区浓溪镇全民村、板山村、龙顶村、红艳村;岳池县花园镇太平沟村、大扁山村,双鄢乡寺神庙村、白洋庙村,镇龙乡王家场村,乔家镇云顶寨村。
规定:每村50万元。按照新村扶贫工程“十个必须”的要求,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项目计划,切实解决群众最困难、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实行贫困户首扶制,集中力量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增收支柱产业。
通江县“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资金(950万元)
规定:用于试点的3个乡镇45个村,整合各类资金11800万元。初步形成“项目、产业和区域集聚”的整合模式,使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农户增收产业基本形成。
国务院扶贫办劳动力培训转移基地配套资金(200万元)
南充市100万元;巴中市100万元。
规定:用于国务院扶贫办劳动力培训转移基地培训对象的教材、学费、食宿补助。
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项目资金(2000万元)
规定:用于大骨节病区37个乡镇40个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改善病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移民扶贫项目(400万元)
乐山市马边县移民项目300万元,甘孜州得荣县因都坝生态移民工程100万元。
规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将生产生活条件极差的贫困户搬迁到生存条件较好的地方,每户补助0.6万元,用于移民户住房及生产条件改善补助。
凉山麻风病康复村新村项目(450万元)
规定:用于凉山州7个县8个麻风病康复村住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麻风病康复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灾后恢复生产资金(200万元)
绵阳市10万元,广元市30万元,遂宁市10万元,乐山市20万元,南充市南部县10万元,眉山市20万元,广安市岳池县10万元,雅安市10万元,巴中市10万元,阿坝州20万元,甘孜州30万元,凉山州20万元。
规定:用于今年受灾严重的贫困村灾后恢复生产。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等项目资金(1020万元)
自贡市60万元;德阳市30万元;绵阳市45万元;广元市155万元;遂宁市45万元;内江市45万元;乐山市75万元;南充市85万元(其中:营山县村道建设资金40万元);眉山市45万元;宜宾市30万元;达州市45万元;巴中市150万元;阿坝州100万元(用于阿坝州大骨节病康复中心建设);凉山州60万元(用于美姑县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工作成果宣传50万元。
规定: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用于开展试点的66个贫困村。建立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村民自愿参与、民主管理、互助合作的村级互助组织,有效缓解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
马边县整村推进建设资金(200万元)
规定:用于马边县整村推进规划实施。
信贷扶贫资金指导性计划(66300万元)
自贡市4000万元;德阳市1000万元;绵阳市11000万元;遂宁市3178万元;乐山市6500万元;眉山市5000万元;广安市5000万元;雅安市1000万元;巴中市9900万元;资阳市1500万元;阿坝州522万元;甘孜州17700万元。
规定:用于支持我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带动贫困群众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