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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出台


http://www.newssc.org    2007-04-11 09:54:49

 

  市总工会有关人士称,尽管原有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计划》已废止,但原已参加了《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计划》的,其保险期限内保险责任不变。同时,为缓解女职工因患特殊恶性肿瘤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的规定,《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简称计划)也正式出台。

  六类病可享互助

  参加计划后,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首次发现患有所列的六类女性特殊恶性肿瘤一种或多种时,可领取一定数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因治疗、康复费用和收入减少引起的家庭经济困难。计划所指的女性特殊恶性肿瘤包括以下六类: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子宫颈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输卵管癌、原发性外阴癌。

  参加计划的条件和办法与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一样,但在同一单位参加计划的女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女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的60%,10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100%参加,且参加人数不低于20人。

  标准为每份36元

  参加计划的会员需交纳互助费的标准为每份36元,每人最多可参加2份。有关人士强调,会员或参加单位应履行有关健康状况的如实告知义务,不应隐瞒。参加计划的待遇为:在互助保障期生效60天(不含60天)后,会员首次发现患有上述六类女性特殊恶性肿瘤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领取下列三项互助金:

  一是住院治疗费用互助金:凡患计划保障病种的,每份可领取10000元;凡患本计划保障病种中属于原位癌的,每份可领取3000元。二是患有上述六类女性特殊恶性肿瘤并住院治疗的,根据住院治疗的时间,按照每份每月800元的标准领取住院生活补助互助金,最长时间为6个月;住院时间超过7天(不含7天)且不满一个月的,可以按照每份400元的标准领取不足月部分的住院生活补助互助金;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患有上述六类女性特殊恶性肿瘤多次住院治疗的,按照累计住院天数除以30天计算实际领取互助金的时间;三是患有上述六类女性特殊恶性肿瘤并住院治疗时间超过7天(不含7天)的,可以一次性领取2000元的康复休养互助金。

  本报记者陈兆平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编辑: 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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