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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
机构性质
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的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⑵统一管理全省水资源。 ⑶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⑷拟定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 ⑸组织指导全省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⑹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审计。 ⑺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转报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⑻指导全省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省乡镇供水工作。 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 ⑽主管全省水产工作。 ⑾组织全省水土保持工作。 ⑿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 ⒀指导全省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⒁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⒂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省水利厅内设机构有10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处,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
办公地址 成都市文武路69号
联系电话 (028)8693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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