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性质
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省委、省政府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发展、法规等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宣传有关的方针政策、战略措施、法律法规,并监督、协调相应的贯彻执行工作;
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的生产,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与使用意见,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事宜;
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承办有关的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事务;
协助做好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提拔、使用等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四川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处、计划财务处、干部人事处、四川省对国外藏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纪检监察室。
办公地址 成都市文殊院街18号,
联系电话 86949005 86942835